主持人陈炜: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就“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等市场关切的热点内容做出回应和部署。健全的退市机制以及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无疑将助力形成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出,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深入推进,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表示,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市场人士认为,这可以有效打击跨境操纵市场、虚构海外工程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对跨境资金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稳定发展。
监管层多次表态
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
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提及加强跨境监管。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在不同会议场合针对跨境监管执法合作进行了至少4次表态。
最近一次是在10月21日,易会满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加强跨境审计和国际监管执法协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6月22日,易会满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加强跨境监管合作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他认为,打击国际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最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充分沟通协作建立监管者之间高度的相互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联盟。
此外,在6月18日的陆家嘴论坛上和今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易会满均表示,深化跨境监管合作,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必然要求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在10月24日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证监会将始终秉持开放的态度和合作的诚意,主动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广泛合作,共同推进解决中概股公司审计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跨境上市和证券发行中的财务造假行为,维护我国企业国际形象。
据证监会官网,截至2019年12月份,证监会已同64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机制。
推进双向开放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明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合作主要包括跨境操纵监管和跨境财务监管两方面内容。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程度加深,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跨境操纵股票现象,严重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运行秩序。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可以有效打击并减少跨境市场操纵行为,稳定市场秩序。另外,近几年有些公司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虚增收入和存货来进行财务造假,破坏了市场诚信和信心,损害投资者利益,加强跨境监管执法也可以有效防止财务造假现象。”李明昊进一步表示,“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最主要的还是保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在今年5月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就有3例涉及跨境违法犯罪,1例涉及利用境外业务实施财务造假,2例为跨境实施操纵市场。
在中信建投首席经济学家张岸元看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对于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也有重要现实意义。“跨境资金流动不是国内一个监管机构就能够实施有效监控和管理的,必须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尤其是与中国香港等离岸中心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合作,包括信息共享等。”张岸元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