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巨无霸”违章公馆争议多年终被拆除 11人被追责 - 今日头条 - 行业资讯 - 中猪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今日头条 » 正文

广州“巨无霸”违章公馆争议多年终被拆除 11人被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7 04:14: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广州“巨无霸”违章公馆争议多年终被拆除,11人被立案追责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位于广州番禺区大石地铁站附近、占

广州“巨无霸”违章公馆争议多年终被拆除,11人被立案追责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位于广州番禺区大石地铁站附近、占地面积6000多平方米的“巨无霸”违章建筑WE公馆日前被整体拆除。

  在此之前,有关“是否该拆除WE公馆”的争论持续了数年,最为直观的矛盾是,当地村民长年举报称,该公馆侵占了村集体土地,属于违建;而公馆内的租客则认为,如果公馆直接被拆,他们将遭受巨大损失,且很难挽回,希望能妥善处理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2021年3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广州:提级巡察推动违建巨无霸彻底拆除》一文,指出番禺WE公馆是“拦不住的违建”,“一边拆,一边建”。专案组有关人员表示,“大石街道办事处纵容WE公馆违法建设,不仅默许其投入运营,更是拖延查处,尽可能为其补充完善手续争取时间。”

  文章显示,广州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WE公馆之所以能“屹立不倒”,原因之一就是地方保护。经过专案组历时数月的调查,已基本查清WE公馆违建背后涉嫌的违规违纪行为,目前已立案问责11人。

“巨无霸”违建该不该拆

  占地6000多平方米的WE公馆,以临近地铁作为最大卖点。它位于繁忙的广州3号线大石地铁站附近,于2012年开工建设,共8层,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

  公开资料显示,WE公馆于2014年建成,建成后公馆的一楼、二楼为商铺,三楼为办公楼,而五楼以上为公寓。网络查询到销售信息显示,2014年,WE公馆对外出售58平方米、126平方米公寓的租期,租期30年,均价7500元/平方米左右。

  澎湃新闻注意到,WE公馆开建后不久,举报信息就出现在网络上,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2016年1月,羊城晚报对此事报道称,当地村民举报称,WE公馆所占用的土地属于村内的永久性商业用地,以前一直空置,2012月9日突然有施工队进驻,“一问之下才知道地已经转租给外人了”。

  当地村民称,此前,村干部瞒着村民,将这块地以6元/平方米/月的价格租给了潘某某,租赁期限为20年。后因潘某某仅交了押金,未交租金,合同被废除。但在2010年、2011年,两名村干部先后与潘某某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原本失效的合同“复活”。2012年,潘某某又把合同转让给另外两人,后者便在一年内建成了WE公馆。

  上述报道显示,事后,当地村民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举报,大石街中队巡查发现该工程现场未能提供规划审批手续,涉嫌违法建设。尽管执法队多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对方却多次抢建。WE公馆工程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为2001年至2003年,2012年建设时未提供有效延期审批文件,随后将此案件列为违法建设案件继续查处。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此后的数年,有关“WE公馆是否应该被拆除”的讨论持续引起关注。

  最为直观的矛盾的是,一方面,当地村民认为,该建筑属于违章,侵害了村民的利益,应予以查处,甚至是拆除;另一方面,已经付款买下几十年租期的租客则认为,若公馆被拆除,他们的损失将很难挽回,他们希望能有折中方案,妥善处理问题。

  在长期的争论中,WE公馆一直没有被拆除。

公馆最终被拆,11人被立案追责

  2019年3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书称,WE公馆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于2019年3月20日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不拆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收到“被责令15天内拆除”后,WE公馆的物业公司曾发布一封致WE公馆全体租户的公开信称,2001年前期开发商就办好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办好了《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接着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叫停。2011年,当前期开发商继续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才获知礼村这块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全部被“土归挖潜”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以上是“广州“巨无霸”违章公馆争议多年终被拆除 11人被追责”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