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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2 03:45: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原标题: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被告人获刑六个月3月31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首例高空抛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原标题: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3月31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

首例高空抛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钟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重庆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2日凌晨,被告人钟某某与其前夫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为了泄愤,陆续将屋内椅子、花瓶、电饭煲、床头柜、电视机等物品,从12楼扔出窗外,导致楼下人行通道旁停放的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当日,被告人钟某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钟某某的近亲属赔偿受损车辆修理费,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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