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王被罚约91万元】4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开出109张罚单。其中,汉堡王南昌多家门店,因员工参与虚假标注保质期标签等,被罚没款总计916504.02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汉堡王)高新新城吾悦店:
共有2名员工参与了虚假标注保质期标签一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00元,处以人民币79000元罚款,上述罚没款共计81300元。
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恒茂梦时代店:
共有2名值班经理参与了虚假标注保质期标签一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620元,处以货值金额14.9倍罚款,计人民币173138元,上述罚没共计184758元。
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红谷滩联发天虹店:
厨房和冷库内均发现五种食品的拿出时间均为“2020年7月16日22点”,经营汉堡制作偷工减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处以三倍罚款人民币为143.64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7.88元;
经营虚假标注保质期的食品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74000元,并没收虚假标注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84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62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为162819.52元整。
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红谷滩铜锣湾广场店:
共有5名员工参与了虚假标注保质期标签一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440元,处以人民币95000元罚款,上述罚没共计104440元。
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王府井购物中心店:
共有5名员工参与了虚假标注保质期标签一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370.22元,处以货值金额14.9倍罚款计人民币288616.28元,上述罚没共计307986.50元。
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盈石广场店:
共有2名员工参与了虚假标注保质期标签一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元,处以人民币74000元罚款,上述罚没共计7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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