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套房遗赠同居17年保姆案改判无效#】新闻速递。一份涉及千万财产赠予保姆的遗嘱,因为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被二审法院宣告无效。而在此前,一审法院却认为,违背公序良俗为法律所禁止,但该行为并不必然导致遗产赠予行为无效。
此事件因家庭关系不和睦,纷乱复杂,女方在先前有婚外情行为,而男方因为女方长期居于麻将台,选择分居,因刘高达生活需要,聘请了保姆,照顾其日常生活,此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
一审,法院酌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两套房产归妻子,一套房产为刘高达财产,属于遗产,由保姆继承,遗嘱中超出其遗产部分的处分无效。
在二审中,依照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赠与行为无效。
小编在这里有疑问了,遗嘱作为中国最广泛的财富传承工具,如何订立才能确保财产能够按前人的意愿进行顺利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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