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划定全球最低税率,避税天堂要凉了?
2020年,全球177个独立税收管辖区的
企业税税率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的平均40.1%
降低到现在的23.8%,还包括像
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
企业税税率为零的避税天堂的存在
博弈全球税改
本刊记者/陈惟杉
发于2021.6.21总第1000期《中国新闻周刊》
6月初,G7财长会议达成的协议再次将全球税改的话题拉回公众视线,划定全球最低税率,重新确定对一些跨国公司的征税规则,这份协议被视为酝酿多年的改革的第一步。
在拜登政府积极参与,甚至希望主导全球税改进程的情况下,改革似乎正在迎来最好的突破机会。
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持续走低
关于全球税改,G7财长协议有两个看点,首先是设定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其次是针对部分跨国公司,市场国——也就是企业获取利润的国家,有权对企业至少20%的全球利润征税。
第一方面的内容,即在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后,一家总部位于A国的公司在B国赚取利润,如果B国企业税率低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这家企业除了要在B国缴纳企业税,还要按照两个税率间的差额向A国缴税。
协议第二方面内容则更多针对跨国公司,如果企业有1000亿元全球利润,至少20%,即200亿元将成为公司产品或服务消费国的征税对象,例如,如果企业在某国产生的利润占全球利润的10%,该国就可以对20亿元利润征税。
G7财长达成的这份协议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20年10月提出的《第一和第二支柱蓝图报告》相关,后者直指全球税收体系改革。
“第一支柱旨在解决数字经济时代企业跨境所得分配规则的重新设定问题,第二支柱则是限制各国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进行逐底竞争,消除跨国企业向避税地转移利润的税收激励,两者共同构成OECD提出的包容性框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马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