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领域再打下一“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9月9日下午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兴祥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何兴祥出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
2003年3月,何兴祥任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04年9月升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8年4月转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4年10月,何兴祥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4月,他转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后任副行长。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何兴祥是十八大以来国开行“落马”的第三名行领导。
2016年,国开行党委原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接受调查,后获刑14年,查明其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9万余元。
2019年7月,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接受调查,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明其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按照全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持续压实金融管理部门、监管机构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和内部治理,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