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2022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立足国内发展需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一是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人民健康福祉,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二是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营造浓厚北京冬奥会氛围,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三是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对超过100年的油画等艺术品实施零关税。四是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可提高车辆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以及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降低进口关税。五是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和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动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关税。六是降低国内短缺的黄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产品的进口关税。
2022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部分氨基酸、铅酸蓄电池零件、明胶、猪肉、间甲酚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2022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继续维持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