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今年6月份审计署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里公布的问题,现在整改得怎样了?
报告显示,在《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94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7194个、382个、1373个。截至2021年10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6821个已整改到位,占比95%,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318个已完成整改,占比83%。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435项,追责问责7700多人。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籍吉生:我们今年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为三类,提出了整改意见,第一类就是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二类是分阶段整改的问题,第三类是持续整改的问题。/就相当于说在审计整改标准的认定上,比以前更加严格了。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年立行立改的问题有95%能够整改到位, 审计整改的效果是好的。
在今年的报告中,中央财政管理依然是关注的重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已整改32.88亿元,完善制度16项。主要围绕着财政资源统筹工作有待改进、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尚未理顺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而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已整改615.16亿元,完善制度61项,处理处分312人。尤其是对部门预算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涉及的20个部门和98家所属单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已整改12.72亿元。
制度建设提升民生资金整改效果
不仅是中央财政,“民生”也一直是审计工作报告中的一个高频词。今年,审计署围绕着老百姓关注的医保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