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草案征求意见,涉直播带货等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内容如下:
为妥善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我院起草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该司法解释,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民一庭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可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并请在提出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李雪薇,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zgf_minyiting@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7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征求意见稿)
为妥善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一、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条【格式条款】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约定以下内容,消费者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