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受贿共计1496万余元,其中486万余元系与丈夫共同收受,另外1010万元得益于丈夫的影响力……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贺雪梅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四川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局长贺雪梅这对“贪腐夫妇”的案情。其中,贺雪梅已被判
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相隔一月,贪腐夫妇双双落马
贺雪梅出生于1970年6月,湖北崇阳人,曾任西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凉山州统计局局长、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州金融工作局局长等职。其丈夫李俊出生于1968年11月,四川苍溪人,曾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李俊、贺雪梅资料图
2006年至2008年,贺雪梅和李俊同在西昌市委工作,分别任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11月25日,贺雪梅调离西昌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然而,这段婚姻关系却成为了二人合伙“捞钱”的基础。
2020年7月31日,贺雪梅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留置。9月11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前后相隔仅一个多月,贪腐夫妇双双落马。
2021年2月19日、3月2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先后发布消息,贺雪梅、李俊被“双开”。
通报指出,贺雪梅“恣意妄为,利用其亲属的权力和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李俊“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