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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社会性死亡”类案件对当事人是天大的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3 00:41: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05
核心提示:21日,最高检发布第3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自诉转公诉案”等入选。

21日,最高检发布第3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自诉转公诉案”等入选。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本批5件指导性案例体现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的特点。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选编了精神性人格权刑事保护的案例,基本都是较轻罪行的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看似“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如检例第137号被害人谷某因遭受诽谤,使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遭遇“社会性死亡”;检例第138号被害人因为自己的裸体视频、图片在网络上被散布,备受舆论压力服毒自杀;检例第139号被害人的私密生活被当作商品在网上肆意贩卖;检例第140号被害人因信息被泄露频遭滋扰。对这些“小案”,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有效惩治犯罪,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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