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 国内资讯 - 中猪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三部门: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7 00:10: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09
核心提示: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王连香)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切实保障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交通运输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王连香)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切实保障货车司机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

根据清理结果,对《办法》进行了修改,一是适当降低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监控平台等违规行为的罚款额度,进一步减轻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二是删除了在实践中因违法行为较难界定,执法矛盾较多的条款;三是对于处罚对象不够明晰的条款予以明确。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12月决定废止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为落实上述改革要求,此次修订相应删除了《办法》中有关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内容。



 

  以上是“三部门: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