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图/中国政府网
“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了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个老问题。就在此次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一份72242位青年参与的调查显示,在各类两会议题中,就业创业成为受访青年群体最期待的两会议题,占比74%。同时,68%受访者认为,就业歧视是最让人犯难的事。
一边是政府、社会层面不断呼吁消除就业歧视,一边是部分用人单位还在针对就业者的年龄、性别、地域等层层加码。矛盾之下,更需要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完善就业保障,为就业者提供一个安心的、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就业环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际上,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们也对就业问题格外关注。如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就建议,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倡导全社会招工消除职场年龄歧视;民进中央则更进一步提出,要及时开展反就业歧视立法调研,尽快出台“反歧视就业法”,为公平就业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