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下发通知 落实安全“吹哨人”要求 更好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为在全行业规范落实好民航局关于开展安全“吹哨人”行动的要求,5月19日,民航局下发《关于落实安全“吹哨人”有关要求更好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从思想认识、基本原则、制度机制、系统平台、信息利用、奖励政策、齐抓共管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对民航安全工作的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更及时、更直接发现并防范民航安全运行中的风险。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安全“吹哨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最熟悉、最靠近、最能发现薄弱环节、小的差错和轻微不安全事件的往往是身处其中的一线岗位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通过“吹哨人”不但可以更好知悉安全运行中的核心风险、传统风险、衍生风险和新兴风险,而且可以发现隐蔽性、组织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因此,充分发动广大一线人员愿当、敢当安全“吹哨人”尤为必要,对当前形势下尽快扭转不利态势、保持行业安全平稳运行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同时,这也是促进民航安全文化尤其是报告文化、诚信文化建设,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良好文化氛围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要坚持好安全“吹哨人”的基本原则。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要摆正心态、明确导向,正确认识安全“吹哨人”对丰富本单位安全管理手段、提升安全绩效、提高安全管理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价值。要严格坚持自愿性原则,注重引导员工自发自觉自愿地发现、报告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要严格坚持保密性原则,未经报告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报告人身份、报告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要严格坚持保护和非处罚性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风险隐患自愿报告的非处罚性规定和对主动报告违章行为的减免处罚政策,除对经查实确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其他自愿报告的事件和信息不作为对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罚的依据。要严格坚持诚信原则,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此外,要妥善使用各类安全报告方式方法,引导员工遵守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保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