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今天(7月1日)发布,我国今起实施2022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今年,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试行自主休渔。
今年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时间和海域为:7月1日至9月30日,南纬32度至44度、西经48度至60度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南纬5度至北纬5度、西经110度至95度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7月1日至9月30日,赤道以北至北纬22度、东经55度至70度之间的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其中不含南印度洋渔业协定管辖海域。
自主休渔期间,除金枪鱼延绳钓、金枪鱼围网渔船以外,我国所有鱿鱼钓、拖网、灯光围网包括敷网和罩网等远洋渔船停止在休渔海域捕捞作业。今年,首次在印度洋北部公海海域试行自主休渔,加上之前已经实施自主休渔的大西洋公海部分海域、东太平洋公海部分海域,自此,我国远洋渔业作业海域中,所有目前尚无国际区域性渔业组织管理的公海海域或鱼种均已纳入自主休渔范围。
自2020年以来,我国已连续两年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公海重点渔场,实行自主休渔措施。根据监测,休渔后资源状况正在好转,休渔成效初步显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