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14时,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开庭前,该案当事人徐枣枣(化名)接受中猪商务网记者采访,对于二审,徐枣枣表示还是比较期待的,“我的心情其实也挺激动的,因为得到了很多朋友的支持,还有一些相关专家对我也表示支持,所以我觉得有一种被认可的感觉。”
之所以对二审更期待,徐枣枣认为,有了一些积极信号出现。“今年两会期间有一些政策风向,感觉卫健委也已经在征求一些相关专家的意见了,在做意见收集,就觉得会不会对我这个案子的一个判决结果会有一个好的影响。”
提到这次二审,徐枣枣向记者介绍称,二审邀请了一位新的专家出庭,“这位专家是生命伦理学方面的,可能会多做一些论证,但这次确实也补充了新的一些材料。”据徐枣枣介绍,新的材料可能包括一些两会期间的新闻,网络上的一些相关讨论,单身生育比较友好的地方性政策,以及她近期到医院做的体检报告等。
徐枣枣表示,之所以近期再次前往医院做身体检查,是因为从2018年到现在已经过去4年多时间,“所以想看一下漫长的等待有没有损害我的生育能力,想前后做一个对比,也是对自己的回顾和记录。”徐枣枣称,根据她所做的检查结果,医生表示她的卵巢状况不错,即便现在不怀孕,再过几年也还是能怀上的。
因此,徐枣枣想在此次开庭庭上的个人陈述部分提到:“即使已经经历了4年的漫长等待,但是我现在这个条件也还是可以冻卵的。所以如果能够胜诉的话,我希望被告医院能够尽快为我实施‘冻卵’。”徐枣枣表示,其实在这4年时间里,也有尝试到国内其他医院进行咨询,但不少医院在挂号的时候就要求先提供结婚证,“也有朋友在其他城市的医院了解过,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没有办法给单身女性冻卵。”
而对于一审法院认可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妇产医院”)方的观点,即医院只能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实施诊疗服务,故拒绝徐枣枣的冻卵请求。
徐枣枣再次回应称:“在我20岁的时候,我没有想到30岁的时候,有一天健身和养生会作为我生活的主旋律;所以在我30岁的时候,也没有办法替40岁时候的我去做一个决定,说我到40岁永远都不会想生孩子,万一那个时候的我,因为境遇的变化,或身体的变化,引发心理的变化而有一些不同的选择,我希望我到时候都是有选择权的,我不希望那时候觉得好后悔。”因此,徐枣枣想要在这个时候保存她黄金时期的生育力。
5月8日,中猪商务网记者也再次致电被告北京妇产医院代理律师聂学律师,但未得到同意采访的回应。
据记者此前报道,2018年12月,时年30岁的单身女性徐枣枣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要求的时候,提出想在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医院方表示只能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健康女性实施诊疗服务,故徐枣枣的冻卵请求被医院拒绝。
而后,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由,将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妇产医院停止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并为其提供冻卵服务。该案在2019年12月和2021年9月先后两次开庭审理。2022年7月22日,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徐枣枣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