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达州女子柏某竹发帖称,自己在30年前被他人强奸,之后被拐卖至山西。28日,达州警方回应中猪商务网记者称,曾经成立专案组调查,但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根据柏某竹讲述,她于1974年9月出生(实际生于1976年9月),住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柏某竹称,1989年,因母亲去世,父亲在家务农,已满12岁的她到大姑家居住,随后被大姑抱养的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彭某强奸。
“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所以没有向其他人求助。”柏某竹说,同年,彭某以带她出去打工为由,将其骗至山西,3000元卖给了山西当地居民杨某财。1991年,柏某竹与杨某财的儿子出生;1993年,怀有身孕的柏某竹与杨某财离婚,生下女儿后,柏某竹在河北再婚。后与河北的丈夫又育有一女。
2012年,柏某竹离婚,独自从河北回到四川老家生活。柏某竹称,为了让彭某弥补之前的过错,她多次找彭某寻求赔偿,但彭某不仅不赔偿,还曾将她打伤。
为了寻求赔偿,她多年前已经向警方报案,但一直未能立案。
达川区公安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向中猪商务网记者介绍,柏某竹在2017年开始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当时,该局成立了专案组,曾到山西、河北等地,对其反映的被强奸和拐卖的情况进行了走访和调查。调查结果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认定这些犯罪事实,所以最后给她出具了不予立案的通知。
该工作人员称,公安部门已经跟柏某竹解释过,如果她提交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彭某涉嫌犯罪,警方肯定会立案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