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孩小雨(化名)在送往福建省儿童医院就诊106天后,被宣布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死亡。痛失独女的小雨父母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个过错,便一纸诉状将医院起诉到了法院。
2022年12月1日,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福建省儿童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未尽到告知义务、未按说明书用药、诊断疾病有所延迟”等诊疗过错,该过错与小雨死亡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45%到55%之间。
最终,法院认定福建省儿童医院对小雨的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须赔付小雨父母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78万余元。之后,福建省儿童医院未上诉,判决生效。小雨父亲安平(化名)告诉澎湃,目前已经收到医院的赔偿款,但至今未收到医院方面的道歉,同时他也要求院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
6月26日,福建省儿童医院医务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澎湃采访时承认院方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对于小雨的死亡向家属表示遗憾和歉意,目前医院内部已经进行了追责,未来将吸取相关教训更加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