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发布”公众号消息,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的批复,全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赣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邓超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赣市府文〔2023〕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邓超,男,汉族,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1999年10月出生,生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3年8月6日2时,邓超同志因执行救火任务受重伤,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