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项目开工现场,挂出当地十几个政府部门祝贺项目开工大吉的条幅,引发网友讨论。记者从当地多个部门采访获悉,涉事地产项目所挂条幅是企业私自行为,相关部门已经到现场将条幅撤下,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对该地产公司进行处理。
据网帖显示,10月26日衡阳市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开工当天,现场挂出写着石鼓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十几个部门的条幅,引发市民围观。有网友质疑,楼盘开工挂多家政府部门祝贺条幅,是开发商面子大,还是涉嫌虚假宣传和自我炒作?
10月26日,记者就此事致电了石鼓区委、区政府等多个部门。石鼓区委办工作人员核实后回复记者称,经与网信办和所属地街道核实,网友反映的楼盘挂政府单位祝贺条幅一事系楼盘的私自行为,街道等相关部门已到现场将条幅撤下,后续相关部门将约谈涉事企业。
石鼓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接到情况反映后,已通知城管到现场执法,目前已经将条幅全部撤下,后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理。
据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莲湖中央广场的建设单位是衡阳凯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电话的接线人员称,不清楚此事的情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地产商挂出政府部门祝贺项目开工大吉的条幅,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规定。此行为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赵良善说,如未经政府同意,私自挂出当地多个政府部门祝贺项目开工大吉的条幅,则构成虚假宣传,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