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序有效有力促进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地实现职住平衡,北京市深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自2月6日起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同时,为便于各方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日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通州区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引。
就购房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通州区住建委相关人员结合事例
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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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问:针对《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里规定的“近一年有在通州区缴纳社保、个税记录”王女士问:我今年2月份把社保从通州区迁到了朝阳区,我还能在通州区买房子吗?
答:您只要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能够提供近一年的通州区的社保缴纳记录并签署承诺书就可以购买了。
问题二
问:针对《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里规定的“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任一人符合在通州落户或就业的认定标准,该家庭即视为在通州区落户或就业”吴先生问:我和爱人都是外省市户籍,我和爱人子、女名下都没有房子。我已在朝阳区工作7年了社保也是在朝阳上的,但我爱人是在通州区工作,我们可以买通州区的房子吗?
答:可以,首先您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您爱人符合在通州就业的认定标准,所以您的家庭可以购买通州区房产。提供婚姻证明及您爱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