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6月1日起施行,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该法明确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依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国家标准6月1日正式实施,对队旗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运和标志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队旗的图案、色牢度、规格和规格尺寸允差、颜色及色差、缝制、旗面外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细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