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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建议核武器国家“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25 02:33:2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131
核心提示:当地时间23日,中国代表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一般性辩论中发言。

当地时间23日,中国代表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备会一般性辩论中发言。中方代表表示,为切实减少战略风险,中方倡议五个核武器国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或发表相关政治声明,中方已就此提出条约草案要素建议。

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孙晓波:中方一贯认为,核武器国家共同采取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是减少战略风险的有效举措。中方在这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十一审二筹上提交了工作文件,建议核武器国家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我们在这次会议上提交了这个条约草案,强调缔约国应当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其他缔约国首先使用核武器。

中方建议核武器国家“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中国代表呼吁,国际社会应维护“两超优先”的核裁军共识,不走弯路、歧路。中方敦促美国摒弃“核共享”和“延伸威慑”安排,撤回在境外部署的核武器,放弃发展部署全球反导系统,立即停止在亚太地区部署陆基中导。中国代表指出,美英澳核潜艇合作涉及大量武器级高浓铀转让,构成严重核扩散风险。中方反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

中国代表强调,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核武器。中国奉行自卫防御核战略,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无意与任何国家开展军备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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