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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涉企网络谣言,宜宾警方依法对网民林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9-21 22:18: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95
核心提示:网民林某某为博眼球,编造“某企业宜宾基地员工受辱”谣言并引发传播。经警方核实,该信息严重失实。目前,林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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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林某某为博眼球,编造“某企业宜宾基地员工受辱”谣言并引发传播。经警方核实,该信息严重失实。目前,林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2026年9月9日,网民林某某(男,33 岁)在某社交平台编造关于“某企业宜宾基地员工被管理人员侮辱,导致心理崩溃,做出过激行为”的谣言信息,引发各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编造涉企网络谣言,宜宾警方依法对网民林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编造涉企网络谣言,宜宾警方依法对网民林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经警方核实,该信息所述涉事企业、事发地均与事实不符,林某某为了“博取眼球”“营造掌握行业内幕人设”编造网络谣言,其行为涉嫌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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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三江新区公安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林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要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故意编造、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根据谣言的危害程度,依法追究造谣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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