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一则关于“男子赠妻子闺蜜7万被判全额返还加利息”的新闻冲上热搜。女子王某发现自己的丈夫张某与闺蜜李某关系暧昧,并且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张某多次向李某转账,金额包括具有特殊意义的5200元和1314元等。王某认为这些转账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李某归还,但遭到拒绝,于是她将此事诉至法院。
法院核查了两人的转账记录,发现张某在多个特殊时间节点如阳历新年、农历小年、农历除夕、情人节等,多次向李某转账1314元和5200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共计63329.43元。此外,张某还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6348元,尽管两人辩称这是购买瓷器的款项,但未能提供完整的交易明细,且双方均认可该交易为虚拟交易,因此这部分款项也被认定为赠与。总计,张某向李某转账79677.43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向李某的转账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但由于这些资金属于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张某未经王某同意便进行转款,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李某明知张某有配偶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接受大额转款,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李某需返还王某79677.43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