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原标题: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要先解决关键问题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胡建兵认为,征收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要权衡各方利弊得失,进行充分讨论。取得共识后,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当下,一些关键问题还亟待解决。征收房地产税,必须首先考虑基层民众的利益。
5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征收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要想找到合情合理的征收办法,需要权衡各方利弊得失,进行充分讨论。取得共识后,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当下,一些关键问题还亟待解决。
首先,房地产税是以区域性税种还是全国统一税种征收。全国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房子十分热销,十多万元一平米也抢不到,而有的地方房子即使“白菜价”也无人问津。因此,如果全国“一把尺子”征收房地产税,可能导致各地楼市冷热更加不均。
有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应作为一种区域性税种,地方政府对具体税率水平、开征办法应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可以让一些地方通过调整房地产税率的高低来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但如果全国不是“一把尺子”,也有可能会造成混乱。一旦弹性空间太大,一些地方为了获取更多的税收,可能会过度抬高税率,以致损害居民的获得感。因此,必须审慎考虑如何规范征收房地产税,以体现这一税种征收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