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抚养权案宣判】她们是一对同性伴侣。
都说自己是孩子的妈妈!
一位声称孩子是自己亲生血脉,
一位声称孩子由自己怀胎分娩。
究竟谁才是孩子的妈妈?
该如何确定亲子关系?
孩子究竟该由哪位妈妈抚养?
近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并宣判了
这样一起特殊的抚养纠纷案。
记者从湖里法院了解到
这起案件是法院宣判的
全国首例
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案件
原告:
“她只是代孕,我才是孩子母亲”
原告小提(化名)起诉称,自己是个单身主义者,一直希望有个孩子,但因身体问题不便生育。2018年,她与阿美(化名)相识,对方了解她的情况后表示愿意帮助代孕。
2019年3月
小提联系了某生殖服务机构后,两人多次到医院进行前期检查、治疗,为接受试管助孕做准备;不久后,小提通过医学手段取卵,与购买的案外人的精子培育出胚胎;该胚胎被移植到阿美体内,阿美怀孕。
2019年12月
阿美在厦门某医院产下一女婴。
2020年2月
阿美将孩子抱走,并将孩子登记为其女儿,表示之后不再让小提接触孩子。
小提表示
阿美是“代孕”,因为自己希望生育孩子且有一定经济基础,于是就提供卵子并承担购买精子等各项费用,由阿美代孕。所以,孩子与阿美并没有血缘关系,自己才是孩子的母亲。
被告:
“我们是同性伴侣,孩子由我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