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大学一教师被指性骚扰女学生”一事, 10月3日,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学校教师工作部已于2日发布通知,决定停止涉事教师与学生有关的教学活动。学校已成立调查组调查前述事件。
10月2日,当事女生小山(化名)说, 她是河南大学2017级文学院的本科生,涉事教师是她的课程教师。“我大三一整年都上过他的课”。8月31日,她受邀到涉事教师办公室讨论问题,在办公室内该教师做出触碰她的下体等骚扰动作。事发后,涉事教师向她解释,自己当时的行为是“拍了拍你”,随后拉黑她的联系方式。
小山说,目前,开封市妇联、学校调查组已就前述事件向她了解情况。据她了解,校内还有其他女生也声称自己曾被涉事教师骚扰。她将向辖区派出所反映相关情况。
记者暂未联系上涉事教师予以置评。
温馨提示:2018年8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