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师(辩方律师)用一天的时间继续对加拿大联邦警察(RCMP,或译为皇家骑警)警员温斯顿·叶(Winston Yep)进行询问。与26日相比,这位警员当天回答辩方律师的过程明显变长,似乎对每个问题都“三思而后答”,声调也比昨日更低。尽管如此精心地选择答案,他还是在追问过程中被迫直接承认,是他用内容错误的宣誓书获得了法官的临时逮捕令。
△孟晚舟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警察逮捕任何人都要向法官申请逮捕令。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签发的是临时逮捕令,也就是主要依据警察的宣誓书来签发。为防止警察滥用司法权力,警察必须在宣誓书中向法官作出诚实的陈述。法官基于对这份宣誓书内容的信任来决定是否签发逮捕令。然而,如此重要的宣誓书,叶警员在这份宣誓书中却存在着形式和内容多方面的错误。
一、没有在宣誓书中向法官提供准确的内容
宣誓书中有一个关键的信息,就是孟晚舟是否与加拿大有关联。叶警员在宣誓书中说,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no ties)。而辩方律师指出,孟晚舟不仅在过去的10年内,曾50多次往返加拿大,目前在温哥华有两处房产,还曾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对此,叶警员承认,“对于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系这一点是我搞错了。”
二、明知宣誓书中有错误却不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