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6日对大型网络性犯罪案“N号房”案主犯赵主彬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赵主彬因制作散播未成年人性剥削视频而触犯《儿童青少年保护法》、“有组织犯罪”等多项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40年,公示个人信息5年,限制就业10年,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脚镣30年,追缴罚金1亿多韩元(约合人民币59万元)。
当日庭审上,与赵主彬一起被交付审判的5名共犯也被判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韩国法院称,“被告人采用多种方法强迫多名受害人拍摄性剥削视频并进行散播”“由此不少受害人身份信息被曝光,给他们造成无法复原的伤害”“考虑到犯罪的重大性和缜密性、受害者人数和程度、社会危害、被告人的态度,赵主彬需要被长期隔离”。
另据法院透露,赵主彬在审判中否认部分嫌疑,坚持主张“没有强迫过受害人,只是欺骗他们”,还曾经让受害人出庭作证。但除与受害者达成谅解的胁迫罪起诉被驳回外,其余所有罪名均成立。
报道称,当天一审判决出来后,赵某虽然看起来有点慌张,但状态基本稳定,返回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