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毅出席联合国安理会“加强联合国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高级别公开辩论会
ink="%7B%22cover%22%3A%22%22%2C%22desc%22%3A%221.jpg%22%2C%22id%22%3A%22ab57bfe5594261791a1b06409297b392u5%22%2C%22size%22%3A40.58%2C%22width%22%3A896%2C%22height%22%3A473%2C%22url%22%3A%22https%3A%2F%2Fm1-1253159997.image.myqcloud.com%2FimageDir%2Fab57bfe5594261791a1b06409297b392u5.jpg%22%2C%22tags%22%3A%5B%5D%2C%22time%22%3A%222021-04-19%2022%3A34%3A51%22%2C%22mime%22%3A%22image%2Fjpeg%22%7D" alt="王毅出席联合国安理会高级别辩论会,提出四点看法"/>
2021年4月19日晚,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作为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出席联合国安理会“加强联合国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高级别公开辩论会并发言。
王毅表示,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开展合作,是《联合国宪章》的明确要求,也是多边主义的重要呈现方式。当前,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挑战突出,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应该同向发力,为维护多边主义多着力,对世界和平发展有作为。
王毅提出四点看法:
第一,坚持按章办事,筑牢和平根基。《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合作的基石。区域组织开展和平行动,要符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止干涉别国内政,不能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能搞地缘政治和集团政治,挑动意识形态对抗。
第二,坚持预防为先,丰富和平手段。要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将预防性外交作为优先方向。坚持政治解决热点问题,坚持客观、中立原则,尊重当事国人民意愿和选择。
第三,坚持优势互补,形成和平合力。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应当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区域组织要用好自身优势,推动以地区方式解决地区争端。双方可分享各自经验和良好实践,开展灵活务实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