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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30 14:04: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94
核心提示:近几年关于电动车自燃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

近几年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

电动车自燃电梯内自燃

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

电动车自燃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以上是“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罚款!”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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