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河南遭遇特大暴雨,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就在此时,河南当地某房企却以“入住高地,让风雨只是风景”为宣传噱头,引发众怒。7月21日早间,该企业将宣传广告删除并发布“致歉声明”称,已成立专项小组进行严格审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降薪、降职等问责处理。
该企业致歉声明
七省驰援、风“豫”同“州”、地铁逆行……灾难面前哪怕一丁点的暖心之举,都会让人们在冰冷无情的灾难中更加坚定胜利的信心。但同时,灾难降临后,任何一个无视生命安危,反以风雨为风景,有意为之的自我营销,都会让人倍感痛心,荒唐至极!
从广大网友的一致声讨和企业自己的“致歉声明”中就能看出,这则借暴雨灾难为噱头的广告,已涉嫌违反公序良俗、违反广告法。既然“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那么这则广告显然不仅要在法律上承担应有的责任,更需要在道德层面进行更加深刻的反省。至少要反思“三宗罪”。
其一,灾难面前不先想承担社会责任,反而讨巧“灾难营销”。依法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法在总则中就明确对企业提出的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哪?不是只要守法经营、诚信道德就够了,这些只是法律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真正的社会责任应当体现在灾难面前的主动作为、群众利益受损时的主动担当、急需帮助时的主动奉献。如此看来,该企业今年的社会责任报告恐怕只能在及格线徘徊。
其二,百强资深企业,至今内部审核机制都不完善。如果说能够履行基本社会责任是对一般企业的要求,那么对于一个有近20年发展历史的百强企业来说,应当早已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管理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抓在经常、做在日常。然而,事件发生后企业才想到去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如此,如何让消费者放心?社会责任如何不折不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