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曲阜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马善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善军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严重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为亲属伪造档案材料获取事业编制;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影响谋取个人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政府部门及辖区内企业为其营利活动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善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善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曲阜师范大学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马善军简历
马善军,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临邑人,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乐陵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等职。
2006年12月,任平原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7年2月,任平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1月,任平原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2年1月,任平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2016年11月,任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