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天报销40万”的董事长,判了
涉案103亿元的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在落马近4年后,迎来最终归宿——8月27日,山东高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对其死缓、终身监禁的判决。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
注意到,此人被指在任职期间平均每天报销40万元。他也成为恒丰银行第二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董事长。
蔡国华出生于1965年4月,山东阳信人,曾任团滨州市委书记,沾化县长,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副市长,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2013年12月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被查。
恒丰银行地处烟台,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于2003年完成整体改制,并由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
2020年6月9日,山东省东营中院公开审理蔡国华案。检方指控其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项罪名,涉案金额达103亿元。
其中,因在任职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以及被指向某公司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价值4.74亿余元别墅,蔡国华案备受关注。
开庭第二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这家公家银行竟沦为了他的私人提款机,令人瞠目结舌。缺乏正确的公私观念、成为现实利益的奴隶,作为班长的蔡国华,不仅自身腐败堕落,还带坏了队伍、制造了金融风险。
2020年11月6日,东营中院一审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