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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不得播出偶像养成节目 严治违法失德艺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2 12:21: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早发布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树立崇德尚艺的行业风气

原标题:国家广电总局:坚决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

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早发布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树立崇德尚艺的行业风气。

广电总局要求不得播出偶像养成节目 从严整治违法失德艺人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不断推出优秀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旗帜鲜明树立爱党爱国、崇德尚艺的行业风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政治立场不正确、与党和国家离心离德的人员坚决不用;违反法律法规、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人员坚决不用;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员坚决不用。

二、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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