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今天(11日)向全港中小学及幼儿园发布通告称,从明年1月1日起,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必须于每个上课日升挂国旗,学校也必须在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同时须奏唱国歌。香港教育局发言人还强烈建议,全港学校在毕业礼、运动会等场合也举行升国旗仪式。
在专上院校(高等教育院校)方面,教育局指出,《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订明须参照上述指示,处理每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事宜。公告称,教育局今日已致函相关院校提醒其在《条例》下的责任。
香港一所学校10月1日举行升旗仪式,庆祝祖国成立72周年图自人民视觉
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11日消息,香港教育局发言人称,《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已于10月8日正式刊宪生效。根据有关条例,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旗及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以教育学生国旗及国徽的历史及精神、国旗升挂和使用的规范及升国旗仪式当守的礼仪;并且,就有关每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事宜,向学校发出指示。
“国旗、国徽及国歌是国家的象徵和标志,所有公民必须予以尊重。”发言人表示,培养学生对国民身分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其中一个重要学习宗旨,也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国旗、国徽、国歌及区旗的学习内容一直蕴含于香港中小学课程的不同科目中。教育局也一直为学校提供相关的课程资源和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协助学校推行有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