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楠木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对陆某某、张某某等11名被告人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报道,这些人祸害了30余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中7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死亡。最令人扼腕的是一株2600岁的“古楠木王”树体遭到“切块”,受了重伤。
从春秋时期就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一株老树,看过多少朝代更迭,经过多少风霜雨雪,却被利欲熏心之徒无情盗割。树干上触目惊心的伤口是无声的控诉,当地法院的判决则是大声警告:别以为草木无言,自有人间正义。
盘点一下旧闻,会更加痛心地发现,各地都有古树、被保护植物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去年,广西龙山村500年古树被毁、2017年陕西一村里逾千年树龄的古树被盗伐。至于其他珍稀野生植物被采摘、盗挖然后上网售卖者更是屡见不鲜,网络上经常有植物爱好者举报,但这个利益链总是难以断绝。在“古楠木王”被盗伐一案中,被告人以切割楠木树块的方式盗取楠木后,以邮寄方式跨省转运至福建、广西等地,形成盗、运、销、购的犯罪链条。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古树名木必须斩断利益链,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
2600岁的“古楠木王”被当地村民当做村寨守护神,目前,当地已在受伤古树旁安装摄像头,安排护林员单独看护。每棵古树都应有自己的护身符,这个护身符上有两个大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