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 国内资讯 - 中猪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工信部: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9 23:43: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猪商务网  浏览次数:82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简称App)备案工作,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简称App)备案工作,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App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依法进行处置。

《通知》明确提出,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总台央视记者 孙蓟潍)



 

  以上是“工信部: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中猪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