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店家已经协商处理好,我也为我的冲动买了单,希望大家理性吃瓜。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我和店家已经握手言和,成为了朋友。”
周五,连日来备受关注的重庆孕妇剪坏32套婚纱女子现身网络,以当事人的视角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声称为自己的冲动买单之后,还同商家成为了朋友,并提醒大家理性吃瓜。
对此,有网友调侃称,“这样的交朋友方式代价有点太大了。”原本,这名孕妇不用付出如此之大的代价解决问题,只要搞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以及定金的有关规定就行了。
梳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并不复杂,这名孕妇在去年预定了当年10月5日的婚庆服务,约定服务价格为8000元,她当天就给商家转账3500元,作为定金。后来婚礼没有办成就牵扯到了退定金,但店家不同意,并称钱已经付给了”婚礼主持人、化妆师、摄像师、摄影师“四大金刚,且态度强硬坚持一分钱不退款。
一气之下,这名孕妇去楼下买了一把剪刀,”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开始剪婚纱,后来统计一共是32套。这名孕妇在回应中说,当时她很生气,认为店家骗她,也特别无助,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原因,当时一个人特别伤心。
“出事后我肯定也很后悔,都说冲动是魔鬼,那么就要接受冲动的惩罚。”这名孕妇在回应中写道,“其实我平时性格很好的,也很好说话,不知道当时怎么了,特别激动特别冲动。”
或许,这名孕妇至今不知道“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别看“定金”和“订金”长得很像,平时也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甚至原先的《现代汉语词典》也把“定金”、“订金”作为一个词的两种写法,直到从第5版开始,才根据法律意义把它们区分了开来,以至于两个词就有了天壤之别。
在日常生活中,凡是预先付给的、作为成交保证的钱,既可以说“订金”也可以说“定金”。但在法律意义上,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订金”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而“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简单来说,“订金”可退,“定金”难退。对于“订金”而言,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以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换言之,“定金”具备法律效力,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小心。
不过,对于难退的“定金”支付比例,法律也是有着明确规定的,那就是“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以这名孕妇与商家约定的8000元来说,商家最多只能收取1600元定金,按照规定,必须退给孕妇1900元。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恍然大悟,这名重庆孕妇本来可以合理合法地至少挽回1900元的损失,如今却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反而付出了赔偿5万元的代价,要不是与商家达成和解,甚至还要有牢狱之灾,教训确实惨痛。
除了讲述事情经过,这名孕妇还澄清了商家关于婆家和老公不管她的说法,“我并不像网上说的是被婆家虐待跑出来害人的,我老公很爱我,出了事一直很关心我,他说也特别后悔当天没有陪着我,不然也不会出这种事了。我婆婆一直也对我特别好,把我当亲闺女一样对待,出事后也很着急,给我想办法为我解决。”
无论如何,在生活中多掌握点法律知识,可能就会避免很多麻烦,还能依法挽回自己的损失,不然就可能像这名孕妇一样,教训惨痛还损失了更多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