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18日宣布通缉罗冠聪等5人,他们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在2021年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期间借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廉署早前展开调查,并根据既定程序,就调查结果向特区政府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有关法律意见认为,有足够证据向该5人作出检控。
被通缉的张崑阳、李家伟、刘珈汶、李轩朗,涉嫌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广播四人之间的讨论,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罗冠聪涉嫌借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不投票。
因为该5人已离开香港,廉署已向香港特区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5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
廉署至今拘捕10人,他们涉嫌在立法会选举中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其中2人已被起诉。另有7人正被通缉,包括上述5人。有关调查现在仍然继续。廉署重申,市民必须严守法规,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