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9月4日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有南平市原副市长朱仁秀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
据通报,2013年至2018年,朱仁秀担任松溪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与其配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前往吉林省旅游,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祝贺其女儿结婚名义赠送的礼金。朱仁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朱仁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8月,朱仁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朱仁秀(资料图)
朱仁秀出生于1964年,长期在福建南平工作。曾任:邵武市水北镇镇长、党委书记,南平市纪委常委,松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
2007年1月,她任松溪县县长,2011年6月任松溪县委书记,2016年7月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后任副市长。
2021年8月,她被免去副市长职务,只保留原职级待遇;2021年9月,被免去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被免职1个月后,去年10月,朱仁秀被查。
今年1月,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朱仁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与不法商人“亲而不清”,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安排;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大额利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打牌”获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